关于选拔2025年浙江师范大学校众创空间入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4-11 浏览次数: 15

各学院(研究机构):

为加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鼓励和扶持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搭建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现面向全校学生选拔创新团队和创业团队入驻校众创空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报主体

1.团队负责人必须为浙江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3年内的校友。

2.每个团队须配备 1 名校内专业教师作为创新创业导师,鼓励邀请行业导师联合指导。

(二)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我校各项规章制度相抵触。

2.原则上不引入餐饮、娱乐及有安全隐患的创业项目。

3.创新类项目需具有较高技术创新性或商业模式创新,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支持:

(1)与学科专业深度融合、学科交叉的创新项目

(2)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需提供专利证书等佐证材料)

(3)曾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创新创业竞赛国家级奖项的项目

4.创业类项目须完成工商注册并提供营业执照或机构组织代码证。

5.创业团队应具备项目启动所需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入驻众创空间后,必须保证能在场地内正常开展工作。

6.创业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入驻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二、入驻流程

1.提交申请(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21日)。申请入驻的团队于2025年4月21日17:00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浙江师范大学校众创空间入驻申报书》(见附件)扫描件和项目PPT(50M内)以“学院+入驻团队类型(创新类/创业类)+项目名称”命名的方式打包上传至浙师云盘:https://cloud.zjnu.edu.cn/collection/c00803830f8e7288367b82e0c555c4ba,并将纸质版《浙江师范大学众创空间项目入驻申报书》提交至16-813办公室。

2.资格审核(2025年4月21日前)。学院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在入驻申报书上填写学院意见。

3.专家评审(2025年4月28日前)。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及排序。

4.网站公示(2025年4月底)。在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准予入驻众创空间的项目名单。

5.签约入驻。公示期结束后签订入驻协议,并参加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组织的消防知识、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相关培训。

三、管理与考核

1.入驻团队须与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签订入驻协议并严格遵守《浙江师范大学校级大学生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确保能在空间内正常开展工作。

2.众创空间遵循择优入驻、严格考核、动态调整的思路,依据《浙江师范大学校级大学生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对入驻团队定期进行考核。入驻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创业团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可予以实践学分认定并发放证书。考核不合格的团队将撤销众创空间入驻资格,并限期清退,一学年内不再准予入驻。

四、支持服务

1.组织全国知名创新创业导师为入驻团队提供企业管理、行业研究、项目投资分析等服务;

2.优秀团队优先推荐入驻浙师科技园、浙师大金开院众创空间等创业孵化基地;

3.优先获得赴“浙江师范大学创新实践基地”考察实习的机会;

4.定期组织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营、“青年创客说”演讲会等提升团队创新创业能力的活动。

五、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深入动员,积极推荐,为项目申请入驻众创空间提供指导帮助并对项目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六、联系方式

傅老师  0579-82287307;何同学  19883296752

 

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1日

附件:浙江师范大学校众创空间入驻申报书.docx